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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悠悠顺着他跑走的方向看去,刚好从广场舞里散场的阿姨大爷们正三两成群的终场休息。
那个年龄段的人都很健谈,尤其是提到关于过去的话题,七嘴八舌下可能就把她想要打听的事情说的差不多了。
打听事情需要技巧,也是她的职业必须,幸运的是,广场舞队伍里还真有一个阿姨知道一些当年发生的事,再被其他阿姨大爷们的小道消息零星补充,杨悠悠记忆中缺少的部分一点点完整。
当年的警察凭借着多方琐碎的线索真的追查到了小孩的母亲‘小蕾’,她们就住在三区顺和街道62号三楼,但当时的‘小蕾’早已经不在家,家中只有她母亲一个人。
面对警察的上门盘问,小蕾的母亲装聋作哑一问三不知,再继续问,她就撒泼打滚嚷嚷着警察冤枉好人,并且从头至尾都不承认自己的女儿有小孩。
城里人之间的邻里关系基本都是井水不犯河水,能出门遇见打个招呼聊聊天都算是关系亲近的了,而那对母女的为人怎么说呢,看着都不像惹是生非的人,平时跟邻居们随少接触,但也从没发生过什么矛盾,所以警察走访一圈并没得到什么像样的有用消息。
进去她家里搜,也没搜出一件半件跟小孩相关的物品。
案件陷入两难,警察招数用尽也拿这样擅长胡搅蛮缠的人没办法,只能放弃。
可杨悠悠清楚,警察办案讲证据,还有更关键的,就是受害事主是个无权无势更没有依仗的小孩。
小孩没死就不算命案,在小孩不肯指正,又缺失环境物证的情况下,哪怕所有人都清楚施暴者不出意外就是小孩的母亲,也无法进行最终判定。
这类案件对警察来说就明摆着是吃力不讨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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