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黎朝爸爸是大官,妈妈是家庭主妇,黎朝小时候没少被他妈送到各种特长班去,画画班就是其中之一,不过黎朝实在是没有艺术细胞,每次画出来的东西都是鬼画符,相较而言他的逻辑思维能力是一等一的好,隔壁奥赛班的老师天天夸他,但是画画这种事,的确给当时幼小的黎朝不小的打击。
章戊就正好和他相反,成绩一塌糊涂,偏偏画画极有天赋,几乎回回都要被老师夸。一来二去,黎朝就记住了他。
那个时候的章戊还小,长得唇红齿白的,比小姑娘还好看。
黎朝下课去堵他,还以为他是女孩子,揪他的头发欺负他,章戊猛地一下就把黎朝推了个猝不及防,摔倒在地上。
这一下就被黎朝记了很久,两个人六年级分班分到了一个班,前后座,黎朝没少撩拨章戊,总把他当女孩子欺负。
章戊也从没生过气,黎朝就变本加厉,两个人就这么拉拉扯扯到了初中,竟然还是一个班。
黎朝对章戊的欺负渐渐变了质,他发现自己喜欢上了章戊。
也许那个时候还比较小,他还不懂什么是喜欢,但是他总想和章戊呆在一块,哪个女生对章戊亲近了一点,他就要不爽好几天。
后来他似乎开了窍,有一天偷偷亲了章戊,这一亲就上了瘾。
用章戊的话来说,他还是被黎朝掰弯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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