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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在感情这条路上跌跌撞撞了这麽久,习惯了沈多海那种把心意藏到Si的别扭,也见识过李恩斌那种郑重而克制的告白。可她从来,从来没有见过有人能把「喜欢」这两个字,说得这麽轻松,这麽坦然,这麽……理所当然。
彷佛喜欢一个人,是世界上最简单、最不需要犹豫的事。
不像某个人,把一句话存了五年都不敢说。
也不像她自己,明明心知肚明,却连承认都要绕上整整一个青春。
「你……」晚晴的耳根有些发烫,一时竟不知道该说什麽,「你这样随便跟人告白,很容易被讨厌的。」
「可是我没有随便啊。」孙振宇眨眨眼,理直气壮,「我只对学姐这样。而且——」他笑了起来,yAn光透过中庭的玻璃落在他脸上,乾净又热烈,「喜欢一个人,为什麽要藏着?藏着多累啊。喜欢,就要让对方知道才对吧。」
喜欢,就要让对方知道才对吧。
这句话,像一道毫无预警的光,直直地sHEj1N晚晴心里那个藏了五年的、Y暗cHa0Sh的角落。
她的心,猛地一震。
是啊。喜欢,就要让对方知道。
这麽简单的道理,这个刚满十八岁、横冲直撞的学弟脱口就能说出来,可她和沈多海,两个自诩长大了的人,却把它变成了世界上最难的一件事。他们把喜欢藏进斗嘴里,藏进N茶里,藏进那道墙的暗号里,藏了一年又一年,藏到连最亲密的两个人,都成了隔墙相望的陌生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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