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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恩,漂亮,很漂亮!”杨乐天一边操作着电脑一边头也不回的说。
“哎呀,讨厌,你还没看怎么就说漂亮啊?就这么敷衍我啊,不行,你快看嘛!”说着,小美使劲摇晃着杨乐天的肩膀。
杨乐天被她搞地没法安心察看电脑,只好回过头打算看一眼然后随便夸奖几句以了事,然而他的眼睛刚一接触到小美的身体就好象铁棒遇到了磁石,紧紧被吸引了过去。
小美的这身装扮大异于平常,一身黑色的紧身T恤紧紧得裹在她那浮凸有致的身体上,尤其是把她的双峰束缚的好象随时都有可能挣脱出来,在T恤的外面是一件很宽松得皮质外套,闪闪的发出金属般的光泽;而下面穿的是一件牛仔裤,裤腰处还系有一根镶有撞钉的皮带,不过在牛仔裤的膝盖部位打了一块有巴掌大的补丁,与其上身的金光闪闪相比形成了一股极为鲜明的反差,颇显颓废之气,从而也形成了一种独有的风格。
当然,今天小美的变化还不止于此,先前一头披肩秀发似乎被剪短了一点,做成了一个很蓬松的发型,而且还染了浅红色,不过看似蓬乱,细瞧之下倒也显得很精致;而在小美的手上,还戴了一副同样为皮质且露出手指的手套,纤纤玉指的指甲上绘着各种各样精美的图案,既显一份刚毅又显一份妖娆。
面对小美这样一副朋克造型的装扮,杨乐天虽然谈不上有多么喜欢,但咋一见到还是颇感新奇,有那么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,于是不由一边上下打量一边频频点头。
小美从杨乐天的眼睛里看到了欣赏,赞美,心中愈加得意,秀眉一扬道:“怎么样?不错吧?”
“恩,不错不错!很有新意的一种装扮,有点象街头的小太妹,呵呵!”
“讨厌,你这是夸奖还是讽刺啊?”
说着,小美又伸出粉拳捶了杨乐天一下,然后用一种略带得意的语气说:“这你就不懂了吧?这叫朋克风格的造型,是一种另类时尚的标志,它的主要指标就是鲜艳、破烂、简洁、金属、街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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