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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章 乔先生,您能包养我的女儿吗? (2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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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我们可以说,如果没有梅妈,就没有梅艳芳的出生,没有她,就不会有日后的舞台百变女皇。

        但这么说似乎有点牵强,舞台上的辉煌再怎么说都是梅艳芳自己奋斗的结果!

        因此,我们常常会有这样的偏见:你(梅妈)不见得在梅艳芳生前对她有多好,甚至在她年纪尚幼时便让她承担起唱戏养家的责任,梅艳芳人生的开始,变成为你的挣钱工具。

        而直到她身后,你在她身上最关心的也还是那个字:钱。

        (这个字在梅艳芳去世之后一直被挂在梅妈嘴边,随时随地提起。)。

        2003年12月30日梅艳芳因宫颈癌在香港过世,而她留下的巨额遗产却引来其母长达七年的财产纷争。

        当时梅艳芳已立下遗嘱,决定成立遗产基金会管理其手下财产,并负责每月向梅艳芳母亲支付七万港币的生活费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一决定却让母亲大为不满,在梅艳芳死后,她多次向香港法院提出诉讼,要求拿回女儿的全部财产,但“屡战屡败”,日前终审法院仍维持原判,这表明梅妈再次败诉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如今的梅艳芳屁也不是,但是和姐姐以及兄长每个月打工卖唱挣来的钱,却有一半需要让自己的妈妈赌博挥霍,所以这对姐妹花也非常无奈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昨晚我们挣了五万块,妈,您拿去吧……”梅艳芳长叹一声,说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小妹!”梅爱芳呵斥了一声,心想这小妹太实在了,怎么一下子就把所有的数目都说出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什么?!五万块?!”梅妈眼睛大亮,“闺女,你们两个这么有能耐啊?!”五万块啊!对于梅艳芳这种家庭来说,过上一两年都足够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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