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置

关灯

第669章 轰动全国性奴案 (5 / 7)

《关闭小说畅读模式体验更好》

        成年人以保护为名剥夺青少年性权利,是有违社会进步的。

        2,青少年行使性权利的过程中,应该做到不伤害自己,也不伤害他人和社会。

        社会有责任让青少年懂得,如何行使性权利,又不自我伤害和伤害他人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们应该加强性教育,让青少年具备这样的能力。

        社会的责任是帮助青少年更好地、自主地、自我保护地支配自己的身体,而不是简单地剥夺她们的权利。

        对于青少年行使身体权时所受到的伤害,社会应该承担很大部分的责任,而不应该只是谴责和惩罚青少年,因为他们同样是受害者,是缺少真正有益的性教育的受害者。

        3,对于未成年人自主地卖性,与对待成年人自主地卖性,应该有一致的态度,不能有双重道德标准。

        4,将援交行为简单地指责为“只是为了钱”是我们社会一种习惯的道德谴责,与事实可能是有差距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即使是“只是为了钱”也属于个人价值观,同从事其它职业“为了钱”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5,研究者、立法者、执法者,包括所有的成年人,要了解未成年人的想法,必须弯下腰、俯下身去听她们自己说的话,而不是以成年人的姿态去教训、审视。

        否则,那也是一种年龄压迫和歧视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